交通法规新规定中责任划分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。一方面看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,即行为与事故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;另一方面考虑当事人过错严重程度,存在双方或多方过错时要比较过错。通过这些明确不同场景下事故各方责任。
有行为才可能负责,按行为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定责。在事故中,若一方有超速、闯红灯等违规行为,那么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,将承担较大责任。比如,一辆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,闯红灯车辆的驾驶人明显违反规则,需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。
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才担责,存在直接原因原则。如果一个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,那该行为的实施者要承担相应责任。例如,车辆刹车失灵导致追尾前方车辆,刹车失灵这一故障行为就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,该车车主需对事故负责。
各行其道,借道要规范,行人横过道路也有特殊规定。正常行驶的车辆拥有路权,若有车辆违规借道、加塞等引发事故,借道车辆要承担责任。对于行人,在有斑马线的地方横过道路时,机动车有避让义务,若未履行该义务发生碰撞,机动车通常要担责。
包含合理避让和合理操作原则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,合理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。当遇到危险情况时,要采取合理的操作措施避免事故发生。若因未合理避让或操作不当导致事故,驾驶员需负责。
行为加重事故后果要负责。若一方在事故发生后,因自身行为导致事故后果更加严重,如肇事逃逸导致伤者错过最佳救治时间,那么逃逸方需对加重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交通法规新规定下的责任划分,通过多原则、多因素的综合考量,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加科学、公平、合理,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