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复议流程因类型而异。交通行政复议需先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,之后复议机关按程序开展受理、送达副本、审查等工作并作出决定;交通违章复议则要先获取《处罚决定书》,填写申请表,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,等待受理和决定 。
首先是申请环节,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(法律规定超过六十日的除外)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,像认为各省辖市交通局等侵犯权益的可向省交通厅申请,且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受理的不得再申请,申请形式可书面或口头。接着进入受理阶段,相关机关收到申请五日内审查,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;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。之后,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,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。再是审查阶段,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,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维持、责令履行等决定。最后作出决定并送达,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(法律规定少于六十日的除外),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最多三十日,决定书送达即生效。
先前往交警部门解决争议违章获取《处罚决定书》,记得带上身份证、驾照和车辆行驶证。接着获取《行政复议申请表》并认真填写,详细阐述复议原因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。随后,前往上一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行政机关提交复议申请,材料包括驾照、身份证件、车辆行驶证、《处罚决定书》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。上一级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受理后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,特殊情况最多延长三十日。
交通复议有时间限制,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。同时,申请时材料务必准备齐全、真实有效,阐述的复议理由要有充分依据。若复议成功,违章处罚可撤销;若失败,可能面临检察院抗诉,对结果不满还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。
总之,了解交通复议流程,能让车主在遇到不合理处罚等情况时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确保交通管理的公平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