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城市公共交通条例》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,涵盖总则、发展保障、运营服务等六章 55 条规定。它明确发展导向,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,从多方面强化发展保障;对运营服务、安全管理提出要求,还针对违法行为制定法律责任,推动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 。
明确立法目的在于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,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,构建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,为后续条例的实施奠定基调与方向。
从多个维度作出规定。在规划编制上,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且征求公众意见;用地方面,政府要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;资金上给予支持,构建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,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。
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管理,线路实行特许经营,明确运营期限与服务协议。企业有责任提供优质服务,对从业人员设定相应条件。票价由政府定价,同时建立补贴审核和投诉处理制度,保障乘客权益,提升服务质量。
明确企业、乘客及相关部门的责任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多部门协作配合。对设施设备和车辆有检测维护及安全配备要求,制定应急预案。针对轨道交通,从规划建设到运营安全监管都有详细且专门的规定,确保公共交通运营安全。
对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,从运营企业到个人,任何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,以此保障条例的严格执行。
《城市公共交通条例》的这些规定,全面且系统地规范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各个环节,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从保障发展到规范运营,从安全管理到责任追究,每一项规定都紧密相连,共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朝着高质量、可持续的方向发展,给广大民众带来更加便捷、安全、舒适的出行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