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法里的让右原则是指在没有交通信号灯、警察指挥,也无交通标志、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,进入路口前要停车瞭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。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国内左舵车驾驶位在左,左侧车司机视野易受阻,让右可降低事故风险,确保行车有序安全 。
让右原则在实际驾驶场景中有多种体现。在并道时,当两车道变为一车道,右侧车具有优先通行权;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直行,左侧车必须礼让右侧车;在环岛入口处,岛外车辆要让岛内车辆,若两辆岛外车同时到达,右侧车享有优先权。
不过,让右原则也存在一些容易混淆的误区。比如,右转车与左转车的通行规则和让右原则不同,不可一概而论。还有,当信号灯损坏或黄灯闪烁时,依然要遵守让右原则。另外,一旦遇到特种车辆、行人或非机动车,让右原则便会失效,此时需遵循其他交通规则。
从法律层面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二条为让右原则提供了明确依据。而且在交通事故案件中,没有遵循让右原则的一方责任通常更大,但最终责任划分还要综合考虑事故成因和双方过错程度。若右方来车存在严重超速、逆向行驶等过错行为,责任判定则会有所不同,同时转弯行为并不适用于让右原则。
在日常驾驶中,很多驾驶员可能会对让右原则的具体适用场景感到困惑,担心在复杂路况下判断失误。其实,只要牢记让右原则的核心要点,即无信号灯、无交警指挥、无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,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,并在驾驶时提前减速、仔细观察,就能有效避免因不熟悉规则而引发的交通事故,确保出行安全。